那年,我二十五歲。整整一年,我發瘋一樣的寫。
生活裡再沒有什麼樂趣,我慶筠,陷在彼此折磨的困境裡。我生活的重,有兩樣:慶寫。
我在五月份,就開始寫「六個夢」。由於「六個夢」是中篇說,我寫了前三個夢,就又馬不停蹄的開始寫「煙雨濛濛」。「煙雨濛濛」一完稿,我又接著完了「六個夢」。我會這樣拚了命寫,完全「窗外」有關。我證明除了我身的故,我有力寫別的。「六個夢」首先在「皇冠」發表,「煙雨濛濛」接著在聯合報副刊發表,是平鑫濤安排的,那時,他是皇冠的社長,是「聯副」的主編。
那年冬,我一次鑫濤見面。
會他見面,是因為我台北接受「電視訪問」。那時候,電視還是很新鮮又很時髦的東西,被「電視訪問」是件非常難又非常光榮的。我人在高雄,離開慶三,接受電視訪問,我很不願意。鑫濤又是信、又是電報,十萬火急的催我台北,信中說:
「不漠視眾傳播的力量,不辜負電視公司善意的安排,更不讓你的讀者失望,許讀者,你的真面目,聽聽你的聲音……」
慶筠說他會帶慶,叫我放的台北。他微笑的著我,淡淡的說:
「反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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