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皇点头,绝不错。
意思是了钱财,恐吓别人,在盗贼的罪面加一等。
盗贼罪,什,徒刑两年,拿了一尺布或差不价值的东西,徒刑三年。
两匹布的话加一等,十匹布,或者是伤了人,绞死,杀了人的,斩首。
威胁别人的候,手拿了棒子,功,流放三千。
五匹布就绞了,伤了人,斩首。
那百姓被胁迫,罪加一等。
就是拿棒子的跟拿棒子的一判,是拿了棒子,弄一点钱就算五匹布,绞,弄五匹布,斩。
李易接着又说:“诸略人、略卖人,不略,十岁者,虽,亦同略法。绞。”
更厉害,掠夺别人,或者是别人给卖了,绞。
怎定义掠呢,方不同意就是。
十岁的孩子,孩子同意,那不行,是按照掠判。
那两孩子就十岁,直接死刑,唐朝拐卖孩子就罪,甚至不卖,拐了就死。
是有合伙的人,什诱骗了,同跟着承担责任。
但显,汉那一伙儿人有一逃死刑的。
不李易不杀,他需人挖矿,杀了哪找免费劳动力?
不给什吃的,黑面包就行,再点最差的盐制的野菜咸菜,无须洗菜,喝凉水。
挖,不挖就往死打,反正是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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