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校的最後一門課是《婚姻經營創意》,主講老師是學校特聘請的一位研究婚姻問題的教授。
他走進教室,隨手攜帶的一疊圖表掛在黑板,後,他掀開掛圖,面毛筆寫著一行字:
婚姻的功取決於兩點:
一、找個人;
二、己做一個人。
「就這麼簡單,至於其他的秘訣,我認為果不是江湖偏方,至少是些老生常談。」教授說。
這時台嗡嗡響,因為面有許學生是已婚人士。
過了一會兒,終於有一位三十歲的女子站了來,說:「果這兩條沒有做呢?」
教授翻開掛圖的二張。說:「那就變四條了。」
一、容忍,幫助。幫不了就繼續容忍。
二、使容忍變一種習慣。
三、在習慣中養傻瓜的格。
四、做傻瓜,並永遠做。
教授還未這四條念完,台就喧嘩來,有的說不行,有的說這根本做不。
等靜來。
教授說:「果這四條做不,你又有一個穩固的婚姻,那你就做十六條。」
接著教授翻開三張掛圖。
一、不同時發脾氣。
二、除非有緊急件,否則不聲吼叫。
三、爭執時,讓對方贏。
四、當的爭執當化解。
五、爭吵後回娘或外的時間不超過八時。
六、批評時的話於愛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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