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日本改造法案纲》
本《改造法案》系世界战结束,正八年(1919年)八月海草者。标“绝密”字,加誊写,未及公印行,即九年一月被禁止售。书中记“删除数行”处,系此次公印行官宪所删除者,所有行数均指誊写本行数。
北一辉
正十二年五月
〇皇本义。阐明皇国民总代表及国柱石本义。
(删除四行)
(删除二行)
(删除三行)
——将其删除部分恢复——
〇停止宪法:
皇与日本全体国民共同制定国改造旨,行使皇权,停止宪法三年,解散议两院,向全国宣布戒严令。
〇皇室财产赐:
皇圣体垂范,将皇室所拥有土、山林、股票等赐国。
〇退伍军人议:
在戒严期间,皇退伍军人团直属改造内阁机关,便维持改造期间国秩序,责其承担各超有财产限度者进行调查并予征收责。
资本统一归国所有。
废止华族制。
实行普选。
妇女无参政权。
一律罢免各方长官,任命负责改造国知。
日本国民所有有财产,每户一百万圆限。
日本国民所占有土,每户折合价十万圆限。
维持征兵制。
积极的战权。
执行改造机关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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