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在各网络介绍、关、评论我品的朋友:
从一年前“网中人”,一直在流览各有关我品的网络,很乎意料外,中港台三,竟有很,知近四十年我的品“流毒”甚广,很是高兴。
在众网络中,香港台湾的朋友,由在文明社长,所知有“知识产权”回,所他设立的网络,尽管热介绍品、热烈讨论品,却有品网。中国陆的网站,却未经任何认,我品全部网,“共”享他人财“产”的风,鲜明至,令人骇。
情形中国陆我的品量翻版相应趣。
实我情形并不十分介意,是必须指一点,尤其朋友说明。
我的品,十年前,在中国陆就被官方明文禁止,属禁书。书是禁止不了的,从有禁书愚蠢的行,从有功,失败的原因很简单:
官禁,民传。
官禁越严,民传越广,古已,今尤烈。
“深夜闭门读禁书”,其乐无穷;是“白日网传禁书”怕有惹麻烦。说本是了找乐子,若是说惹麻烦,未免不值,请热情传播我品的朋友,考虑环境因素,行。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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