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在街果碰野兽,你怎做?
那头野兽露一副不关己的表情,走在春的街。确实就是那男的,但他并不像记忆中那凶残,是随处见的年轻鬼。
他穿着两号的牛仔裤与运动夹克,是B-Boy那装扮,吹着不冷不热的风,一人独走着。春是最适合散步的季节,连运动鞋的胶底弹跳着。即使是池袋脏乱的街,处染井吉野樱亲切洒着花瓣。离牢笼、总算获由的他,眼神是满足,却完全不见你。有句谚语说:“人不记己踩别人的脚,但是记别人踩己的脚。”恰形容状况。
你的中涌复仇的怒气,的苦痛与恐惧。你紧握拳头,肾腺素量分泌,足拿卖给需补充肾腺素的人。果你突挥拳揍人,或是等他走再攻击他的脑,野兽露什的表情呢?他不毫无抵抗、立刻倒,让你痛殴一顿?或者,他变回那野兽,你伸爪牙吗?
但由你是一介善良市民,不做不理智的。你装不认识他,直接走。再怎说,那伙已经赎了罪,回世界了。就在你住惯了的方,未必须一直与野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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