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财有分定,贪谋枉费踌躇。
假使取非其物,定神鬼揶揄!
话说宋淳熙年间,临安府市民沈一,卖酒营生,居官巷口,着一酒访。又见西湖生意,在钱塘门外丰楼买了一所库房,着一酒店。楼临湖玩景,游客往不绝。沈一日在店监着酒工卖酒,傍晚方回。日逐营营,算计利息,不兴头。
一日正值春尽夏初,店吃酒的甚,晚未歇,收拾不及,不回,就在店宿了。将及二鼓分,忽湖中有一船,泊将拢岸,鼓吹喧阗,丝管沸。有五贵公子各戴花帽,锦袍玉带,挟同姬妾十数辈,径楼。唤酒工问:“店主人何在?”酒工:“主人沈一今日不回,正在此间。”五客喜:“主人在此更,快请相见。”沈一见了。五客:“有酒,管拿,我每不亏你。”沈一:“店酒颇有,但凭量洪饮,请楼坐。”五客拥了歌童舞女,一齐登楼,畅饮更余。店中百坛酒吃磬尽。算酒钱,是雪花白银。沈一是乖觉的人,见了光景:“世间那有一打扮的五贵人?况他容止飘,有仙气,了无数的酒,决不是凡人了,必是五通神无疑。既我店,不错了。”一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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