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音是刘芒的,倒不是我记忆力有强,是因,他三次说的话,是喝声,让我不记住不行。
我放手中的鸡尾酒,回头一,刘芒竟叫了一堆混混。
且些混混手全拿着刀。
京城虽是首,但是方太,暴力情不,但并不代表有。
尤其是黑玫瑰酒吧所在的位置。
距离市中,更是有很远的一段距离,坐车一两,有混混并不奇怪。
知人是刘芒,我不仅有生气,竟觉有些笑。
刘芒虽很让人讨厌,但是不不承认,人很有毅力。
我抬头着调酒师,笑着说:“叫你老板,有人砸店了!”
调酒师一边耍着他的花式调酒,一边笑着说:“情不我通知,傻子做的情,已经很久有了!”
话前半句是我说的,半句,应该是在说刘芒。
黑玫瑰酒吧的客人,虽不说身份不凡,但是一普通老百姓,敢店招待些人的,老板不简单。
果,刘芒带着那群人冲,我就有两高子保镖从面走了。
黑西装,戴耳机,身材高,且两人的修,竟是黄阶中期。
黄阶中期,付几混混,那是很简单的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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