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木匠师徒牛嚼牡丹,实不知一坛橘酒,费了陈恪少思。
陈恪虽酒,但酒不是酿给己喝的,是赚钱的。
陈是十一的债主,在青神县便有六,除了蔡传富外,有一姓李的酒商、一姓张的橘园主、一姓贺的竹园主、一姓涂的酱商、一姓钱的炭商。陈恪从侧面了解,几原先便因那的问题惨淡经营。前几年朝廷西夏打仗,了筹集军资,蜀中工商业加派“西夏钱”,那些盈利良的商尚且被压喘不动气,几直接债台高筑,无继了。
其实几并非不陈的债务,是债主太,不那,那非毛了不行,索谁不,拖一算一。虽陈恪理解他,但绝不喜欢耍赖的做法。
不有候欠债的是爷爷,话一点不假。日子一,陈恪利空闲间,几的生意进行调查,现除了经营不善外,最问题是在产品。
就拿那叫李简的酒商说。
宋朝施行专利榷酒政策。在四川,政策分两层,一是官酿官卖,另一是民酿民卖。顾名思义,前者是由官府独占酿造、售的全程,享受垄断暴利。一则是允许酒户买扑承包,所谓“买扑”就是承诺向官府缴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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