口口声声说,我在谋福利,却暗中饱了己的囊,就很招人恨了。
是前任司吏捣的鬼,但无论何,李晟是账目编造人。按照规定,他每一笔账目经核实才确认,加盖朱色戳记明确结果。
比收受清楚便加盖‘收讫’字,支付完毕加盖‘付讫’字,账加盖‘入’二字,账目应结清则加盖‘结清’戳记。且凡收入项,突说明该笔收入的源;凡支项,首先突说明其向,附带说明该笔支源。尽管不完全弥补单式记账法的不足,但方法至少让倒查,明确找责任人。
所李晟至少是伙同者,其罪难逃!
且件生在四年前,的司吏已经急病死了,李晟完全将责任推司身,再活动活动,避重就轻,背失察罪。
失察的话,最就是革,甚至是降职,就算己举报他,有太理负担……
是的,张典吏十分干掉李司户,一是更进一步的望。典吏司吏虽是经制吏,但位权力差太远。且不说一房务由司吏权独揽,典吏不是带着书办干活的,谁吃谁喝汤不言喻。单说在堂官面前,非正式场合,司吏是座的,典吏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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