严郎中的意见,很快了刑部堂官的支持,命他复审此案。严郎中接令,调取了存在江宁县衙的物证,印证前的猜测。
因六月热,尸体不在验尸房停放太久,死者已经葬,棺验尸遇很阻力。若存在真凶的话,引警惕。严郎中退求其次,先观察初仵从死者创口拓的拓片,现确实是利刃刺入造,绝非镰刀造的。
且那被定凶器的镰刀,有淡绿色的水槽痕迹,并无一丝血迹。从初审的结论,齐柱应该是杀人马逃走的,根本间清洗凶器,的漏洞被江宁知县无视,严郎中简直无言。
有那件血衣,虽被水浸泡,但依清晰,血迹主在两袖襟底部,片前襟却是干净的,死者伤口的形状位置,凶手是尖刀正面刺入,鲜血呈喷状,溅在凶手的前襟,袖子摆不沾满血。反那齐柱先前供述,称己因黑被尸体绊倒,摸索着现了死者才吓跑了,更加切合证据。何况死者与齐柱并不认识,最基本的杀人动机不存在,怎突此毒手?
有了些观察,他确定凶器血衣血靴不足证,那江宁知县很铸造了一冤案。了查清真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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