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挑却不失丰腴的身材,锥形的脸蛋,厚厚的嘴画了眼影的眼睛,蕾哈娜的形象总与感有关,且就像是那街头的坏坏的女孩,喜欢纹身香烟有酒精。代表着欧的流行文化,的歌总有一冲破世俗的力量,轻易就引年轻人的共鸣。
夏雷很喜欢Eminem(埃米纳姆)合唱的那首Themonster,是他愿意从那幅油画前离认识的原因。有一原因就是申屠音认识很国内的腕明星,他却是一不识,果他蕾哈娜朋友的话,与申屠音有就了一些娱乐圈的话题。
结婚前那是纯粹的爱情,结婚那就不是纯粹的爱情了,有生活,生活是需经营的。
“蕾哈娜姐,你。”夏雷面带笑容,主动伸了手,“见你真高兴。”
蕾哈娜与夏雷握手,脸带着笑容,“华国的步枪父,夏先生,真你年轻。我在网一些关你的报,在见你。”
“嗯,国的媒体是怎说我的?”夏雷随口找了一话题。
“他说你是才,世界最聪明的人。”
“他说我?呵呵,我不认。我是一普通人,嗯,我是你的歌迷,我很喜欢听你的歌。”
“呃?你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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