贝恩最终选择暂离餐馆。
的,吃不。
滋味太难受了。
不眼不见不烦。
且!
吃嘴的才是最香的!
了另外一条街,站在24营业的热狗摊前的贝恩,一边的安慰着己,一边说:“老板,超份,三根肠,加辣酱、司,有你的萝卜丝、酸黄瓜,我铺满整面包!”
将3元递给热狗摊老板,拿着己特殊的加分热狗,一口干掉三分一,贝恩满足的眯了眼,赠送的碳酸饮料灌了半杯,将嘴的热狗彻底的送入肚中,贝恩马打了汽嗝。
一股别的幸福感,从胃中升,扩散了全身。
毫不犹豫的,贝恩转身,向着热狗摊老板说——
“再一。”
……
就在贝恩满足的吃着热狗,一不速客在夜色中了餐馆。
有餐馆前,位不速客就站在餐馆门外,鼻子微微松动。
“芝士焗龙虾?”
不需细细辨别,超越常人的嗅觉,迅速的让位不速客辨别了些残余的香味是源什食物。
同的,从浓郁的香味中,辨别了厨师的手艺是的高超。
至少,的厨子做不让吞咽口水的程度。
“冷静!冷静!”
“你是挑战书的!”
“不被食物诱惑!”
不速客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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