崇祯皇帝说,十万众的处置,在一始的候确实是难的紧。
直接放了,肯定不行,十三山的百姓前不远,就着十万人放了,那些亲手杀了己孩子回归明却最终战死的百姓怎算?
世界什候有有便宜就沾便宜就身的儿了?
就算是保健,有被警察叔叔带问话的风险呢,更何况跟着建奴混了久,处了,明打就改头换面回明百姓的儿?
是不,反正崇祯皇帝肯定是不同意的。
毕竟就算是不求些人同十三山的十万百姓一般战死疆场,那偷偷摸摸的回明总什问题了吧?
辽西不是辽东,逃回明根本就有那难。
就算是辽东什希望逃回明,照有的是人尽了办法逃毛文龙所在的东江镇。
所说,些人先是跟着建奴混,中的男丁献给建奴兵吃粮,儿若是一点儿惩罚有的放了,那简直是滑稽。
是不是别管建奴了是倭奴了,老老实实的顺民,再给建奴或者倭寇兵纳粮,等着失被光复了再新朝百姓就子?
那问题了,光复失的人是些什人?谁不是爹生娘养的百姓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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