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不让人!
不管了,先完年再说。
三十那在宗庙内举行祭祖典,我让人一年在太昊、元、少昊、姜氏、公孙氏等族生的了一汇总,记录册,存入宗庙档案室,并嘱咐诸长老,此有专门的长老负责本族其他各族的记载,年三十日存一次档。此在宗庙内专门规划一间办公室:记室。
初一日,太昊六年一次长老在太昊宗庙内召。
主的内容有两,一是文法的制订。
前的“约法三章”主是了方便族人理解,尽量减少法律的条文,现在从执行情况,族人已经基本达了共识,一般的纠纷由族内长老调解,族长裁决,一点的纠纷或跨部族的纠纷才找宗庙,由风余主持,负责法律务的长老协商裁决。些长老有一重的基本条件,就是太昊的法律很清楚,并积累了一定的执法经验。
但考虑的纠纷越越,像我在贸易城的那纠纷将层不穷,是了制订一部文法的候了。部法律将在未的很年内,决定太昊族的走向,甚至决定太昊文明的质。
法律的制订不是够一蹴就的情,我让风余组织平参加组临法庭的长老立了一“立法委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抱歉,章节内容不支持该浏览器显示~
【为了使用完整的阅读功能】
请考虑使用〔Chrome 谷歌浏览器〕、〔Safari 苹果浏览器〕或者〔Edge 微软浏览器〕等原生浏览器阅读!
谢谢!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