霍病不喜欢狩猎式的战,他的军高贵病一旦就基本有什挽救的余。
身一枪骑兵,霍病最喜欢做的情就是冲锋,年的兄弟了,云琅他坏毛病深恶痛绝。
说无数次,他依旧有改正的意思。
他就是喜欢举着长枪带着部排阵列,冒着箭雨龙卷风一般的杀进敌阵。
在千军万马中杀一条血路……从让他的男荷尔蒙的分泌达最高……
错,霍病说,他就是喜欢感觉,从回在甘泉宫干,他就永生难忘。
李敢居说他喜欢那感觉,至曹襄,更喜欢站在坚实的刀盾兵面着面的敌人被他指挥的弩箭彻底覆盖。
果一次覆盖,敌人死不完,他不介意再几次,直最一敌人被弩箭杀死。
果,不跟敌人接阵就杀死敌人是他平生最的希望。
匈奴人偷袭的候正是五更最黑暗的候,那些黑乎乎的尸体刚刚被打捞,边就现了一丝鱼肚白。
十四人……
军卒确定有别的匈奴人了,就十四人。
云琅了两三,就叹息一声离了。
谢宁面无表情的:“匈奴人就不游水,所,偷袭的是汉奴!”
曹襄情了,随着云琅了河边洗手,霍病倒是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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