认,退回最完的状态,就应该:“国寡民。使有什伯器不;使民重死不徙。虽有舟舆,无所乘,虽有甲兵,无所陈。使民复结绳。甘其食,其服,安其居,乐其俗。邻国相望,鸡犬声相闻,民至老死,不相往。”
墨认,退回是不的,国法本身有错,错的是谁的国、法是否合志,“选贤人子、集众义法。众义即众利,法合众人利,志规矩衡量法善恶”。
今日的审判,其实就是那费国国酒肆争在义层面的延续。
所谓局限,就是前的法,是贵族的秘密法,在礼法规矩,法维护的是贵族的利益。
所民众很容易产生一法:法本身就是不的,正是因法令孳生,才导致盗贼有。
墨认,错的不是刀剑,错的是持有刀剑的人。法本身有错,错的是法的内容。
因前的法,是贵族制定的,且论证损害了数人的利益,所法不合,因造反是正确的。
法是善法是恶法,理推论是否合、志。相近合,就是善法;不近不合,就是恶法。志人言,最的一点就是人本身,生万民,既生了万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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