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号,了默巴克的消息,冯一平启程前往芝加哥,不一次,同行的除了布坎南,有黄静萍女儿。
湾流跃云海,始巡航的候,阿曼达又坐不住,兴奋的在机舱跑跑,伙,估计完全不理解冯一平现在就在帮建立朋友圈子的良苦。
着兴冲冲的女儿,黄静萍问了一冯一平很难回答的问题,“巴拉克果选参议员,那他相国内的什级别?”
真的无所不的冯一平给问住了。
像,真有应的。
“,”冯一平掰扯了一番,“国实行分权与制衡的原则,立法、行政、司法三权力分别由国、总统、法院掌管,三部门彼此互相牵制,达权力平衡。”
“国有立法权,总统国通的法案有权否决,国又有权在一定条件推翻总统的否决;总统有权任命高级官员,但须经国认,国有权依法弹劲总统高级文官;最高法院法官由总统任命并经国认,最高法院又国通的法律违宪由宣布无效。”
“你现在知钱有重,国最的权利,就是掌握着钱袋子,政府支的每一分钱,由国拨款。”
“所,国的权利相,嗯,国的员,那权利是相。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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