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夜狂欢,直至明才曲终人散。
蓬莱的街,四处见昨夜留的狼籍满目。在唐朝的早期,两京与州县城方实行宵禁制度,每晚的两更,施行宵禁。《宫卫令》规定:每晚衙门的漏刻“昼刻”已尽,就擂响六百“闭门鼓”;每早五更三点,就擂响四百“门鼓”。凡是在“闭门鼓”、“门鼓”前在城街无故行走的,就触犯“犯夜”罪名,笞打二十。果是官府送信类的公,或是了婚丧吉凶及疾病买药请医的,才街巡逻者的同意行走,但不城。
唐的百姓,就每年的元节玩通宵。不情况,了晚唐渐渐始松驰。
虽京城依严格实行宵禁,但登州与广州等港口城池,除了战或者紧急情况,并不严格实行宵禁的。像登州城,甚至已经初步有了夜市的存在,不夜市并不通宵营业,一般营业三更。
昨夜,蓬莱放宵禁,彻夜狂欢,让一晚就习惯呆在的蓬莱百姓玩了痛快。
伸了懒腰,李璟了望仙楼,站在充满着海洋气息的街沉醉。
闭着眼睛深呼吸,一海滨特有的气息扑面。间中,夹杂着一股混合着葱花、芝麻、酥油、羊的气味弥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抱歉,章节内容不支持该浏览器显示~
【为了使用完整的阅读功能】
请考虑使用〔Chrome 谷歌浏览器〕、〔Safari 苹果浏览器〕或者〔Edge 微软浏览器〕等原生浏览器阅读!
谢谢!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