佃户租民田,向主租就行了,田赋则由主承担。虽是羊毛在羊身的情,但是明末的土向士绅权贵高度集中,士绅权贵不但享受免税政策,利各手段逃避缴纳田赋,所佃户实际的负担较轻,吃亏的是国财政。
佃户租官田,在缴纳租的同,向官府缴纳田赋,方的官吏又往往官田做敛财工具,设置量的苛捐杂税,佃户辛勤耕一年,最却入不敷,食不果腹,所宁愿租民田,甚至纷纷逃亡。
此一,就形了恶循环,官府收不足够的钱粮,就不断增加赋税,百姓冻馁饥贫,卖儿鬻女,最被迫揭竿,量的官田抛荒,严重动摇了明王朝的统治根基。
在农业社,国却收不足够的农业税,谈何长治久安?
有明一朝,围绕官田赋税的改革一直有停止,明王朝的有识士了确保国的财税收入,尽了各办法——降低官田的科则折色,临减免赋税,银钱折征田赋,论田加耗,论粮加耗,官民一体纳粮等等。但些修修补补的方法无法解决根本问题,了崇祯朝期,由一些特殊原因的催化,国财政终彻底崩溃,明王朝轰崩塌。
(顺便说一句,官民一体纳粮并不是雍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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