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穆总你,我是香港苹果日报记者,我有一疑问,李青初在贵公司所签署的合约,应该是A级合约,据我所知,贵公司的A级合约,正常签约年限应该是五年,李青是从95年被贵公司所签的,但他解约的那一年,却仅仅是合约期限的三年,所,合约效理应剩两年间……”
“我的问题就是,初的李青,是怎摆两年合约期限跳贵公司,独立门户,闯现在的一番名声的?”
随着名男记者一番粤语与普通话夹杂的提问说口,在场所有媒体记者是讶。
问题的疑问点,确实有人够。
合约有五年,但却在三年就被宣称合约期,那剩两年了哪?
所有人沉思了。
,是甲方的远征传媒单方面解约,,是李青付了高昂的违约金。
一念至此,众人不由隐隐记,年报李青,在各报社报的千万违约金!
现在的李青,面千万违约金,或许勉勉强强凑。
毕竟,单单曝光的《寻秦记》的稿费及版权收入,有千万。
放在年半年,刚刚夺《音乐星》冠军的李青,又哪拿千万违约金?
难是远征单方面解约?
众人又是摇摇头,估计更不。
“你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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