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智告诉他,在不是庭但又酷似庭的离奇组合面前,己的确是不受欢迎的人,所应该果断抽身离。
但他不轻言放弃,或许不是真一点机有?
叫沈崇的男人不肤浅,他并未因林知书的容貌就喜欢,不是一般人做的。
另外,从短间内的观察结论,沈崇是极度我中的人。
林知书的“单恋”未必结果!
那就有机!
或许前我错了,林知书习惯被人注视,习惯身人群的焦点,所反淡漠的男人特别有感觉?
淡漠不是装的,不在等拙劣的技巧,必须内的无感!
难怪前我失败了,原因真是荒诞又滑稽,让人哭笑不。
我些年底是有蠢,连简单的逆向思维不通!
但我通了又怎呢,瞒吗?
幸现在我现点不晚。
林知书迟早明白,选择己爱的人,不选择爱己的人。
或许前林知书年纪尚,再才的人有通的理,但迟早在感情真正熟。
迟早明白,沈崇并非长相厮守的人。
我抢在沈崇动前功的做点什,那机就了。
左右林知书的观念很难,但我试着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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