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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,先找人狠狠揍一顿吧!
不论方是谁行,最是我揍完不产生罪恶感的伙。
点在四无人的方,一必须避免受校方处分,二我不习惯惹人注意。
在考虑了一星期,我决定了象与点。
方是同一所校的弟,在走廊曾经瞪了我一眼的金男生。
点决定在他常的电动游乐场附近。
那伙每星期向素不相识的客人暴力,他非常在意游戏的输赢,因此痛殴赢了己的手。
,他不在电动游乐场动手。有点聪明的他,总是在目标离叫住方,强拉暗巷,他所受的屈辱进行泄愤。
因是有目击者的暴力件,所人向他兴师问罪。
我说,伙是非常适合手的象。
◇
『——我讨厌弱者。』
我鼓勇气告白,抛句话就飘离了。
的确,我从生就那档兴趣,但我的勇气与主见,坚强人斗殴的程度,是不争的实。
因此我是弱者。
了矫正软弱,我揍人,不但是最快速证明本人实力的方法,且我「揍人」行本身似有兴趣。因活了十七岁月的我,说有做的,就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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