确实是一巨的问题。
诗文本身是客观的,但是“”东西却未必是客观的。
就是“所指”与“指”的区别。
文字,或者说具有某特定读音的特定符号,符号的“结构”,必是客观的。
但是“结构”指向的“意义”,却未必是客观存在的。
就“”字例子了。“”,读音“mei”,笔画九,意。金文字形,从羊,从。是一客观存在的符号。但是其意义却是变的,在不同的语境被赋予不同的意义,甚至产生新的意义。且,相的概念,在数情况,却是主观的判断。
就是说,“”文字是客观的,但是其内容却无疑是主观的东西。
那,“文字”,底是客观存在的,是依赖主观意志才存在的?
诗文是一。
有一些“”的感觉,是需经专门的培养才感受。白乐崇尚“文章合著,歌诗合”,且但求“老妪解”。据传,乐居士喜欢在路边随便抓老太太念诗给听。果老太太够听懂,他才觉是诗。因乐居士的品,便是崇尚一“无需训练就理解的感”。
但是有着“诗鬼”称的李贺就不同了。同一老太太,半听懂白居易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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