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经常听的说法,金瓶梅是一部“主义”的品。不,金瓶梅究竟怎“主义”法,恐怕迷糊我者居。我是很反感西方文术语的帽子,强行套在中国古典品脑袋的荒谬做法。比说《诗经》是“现实主义”的,《离》是“浪漫主义”的;杜甫是“现实主义”的,李白是“浪漫主义”的;《红楼梦》就是“现实主义浪漫主义相结合的艺术高峰”。生硬归类,偏偏我的文批评所钟爱。
按照“主义”经典的定义,即:求文单纯记录直接印象,求象科一冷静、客观,不带感情色彩,不所写的与人进行社与德的评价。任何一有写经验的人知,主义的理论是很难完全贯彻创实践中间的。创主体的人,其主观色彩不渗透品中,根本是拔着己的头离球。
何况,中国说的产生展,使它具有的特点:一,说,尤其是白话说,往往承担着“教化”的责任,哪怕品的产生的实际效果恰与相反。儒的忠孝节义,佛的因果报应,深深渗透古典说中。二,说在中国,本是九流末,巷流传的东西,就连者己品的定位是此。即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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