凌晨二许,神条律师蹲在利根川流域的河岸边。
他拿着手电筒,注视石块的一东西,那是拉提莎公司章的复制品……不,应该是真货。他几乎每换一次印章,现在已经无法分辨哪颗才是初注册的章了。
神条认无所谓,因最高法院已经宣判,两颗印章真货,销毁其中一颗就达完全犯罪。
神条不知等等了久,仿佛放了头石,高高举手的铁鎚。
接着他使浑身的力气狠狠往印章槌,黄杨木印章清脆一响裂两半。
他又狠狠槌了几,每槌一次,印章就更破碎一些,几秒钟剩一碎裂的木片。但神条不满意,玩意儿连碎片不留在世!无论是谁办何深入,有物证是徒劳。毁了它、灭了它,让它从世消失无踪!
神条报纸包住堆木片,随即拿打火机点火。
眼前赤红的火光,就是宣告神条获胜的狼烟。覆水难收,谁动不了我啦。
神条身传脚步声,及低沉的嗓音:「神条律师,你满意了吗?l
回头一,一名瘦刨的男子穿着异常宽松的双排扣西装,脚穿亮皮皮鞋,在崎岖颠簸的河岸边依踏着左摇右摆的痞子步伐。难不是黑的行规,在杳无人烟的方是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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