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化验了杰克逊博士提的裤子拖鞋。除右脚拖鞋面有些血迹外,鞋底的斑点皆威尼斯红(一颜料——笔者注)。
(公诉方律师求证人向陪审团讲解骨头的编目)
根据我做的编目,那些骨头碎片分别人体的各部位,主是头部四肢——脸、前额、脖子、手、右腿的膝盖部分脚……
人体中的血量约体重的五分一。所,一体重140磅的年人身应该有28磅或28品血。但除了我在前面提的那些物件外,我有在韦斯特教授的实验室现其他血迹。
我甚至让人撬了实验室板的砖块,但有在砖缝砖层间现血迹。
至裤子的血点,据我所知,目前有任何方法确定些血是在什候溅的。
我区分人类某些低级动物的血,但不区分人血高级动物——譬牛的血。
我叫纳逊·C·柯普,在本埠行医30年的手术牙医。乔治·派克曼博士是我的病人。
12月3日,星期一,我从斯平斐德度完感恩节假期回波士顿。温思洛·路易斯博士给我了几颗假牙。我即认那是我派克曼博士专门制的。
派克曼博士的口腔形状及颌骨的相位置很特别,所我印象深刻。
派克曼博士定做假牙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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