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从有记忆,我就是生活低儿。
麼说不是说的夸饰修辞,於日常生活的诸细节我恬不知耻打混,很依赖有毛的陪伴。
逛街必须由毛陪著,电影很喜欢毛陪著,说故有毛听著。
说无聊笑话,吃东西,喂狗,旅行,睡觉,买裤子,乱变无聊透顶的魔术,很习惯有毛在身边。
最一年,毛常抱怨,在我身不恋爱的热情。
我很歉疚,但「在一」才是我中爱情的踏实模。
渐渐的,毛长了,我并有。
买了车,著。
是不投币的型游戏赛车机,毛在国助旅行的三礼拜,我戒慎恐惧握著方向盘,翼翼在彰化练车。
有签书或演讲,每深夜绕八卦山,晃直条条的中山路。
中有一信念:「我中正机场接毛毛狗喔。」
露鬼般的灿烂笑容。
原本车爆烂的我,在信念的支撑终於非常习惯坐在车子裡头的感觉。
果,肯功夫,车路长期排拒的干有模有。
我跟高速公路与台北一点不熟。
车中正机场,继续送毛回土城裡,我白痴是沉重的负担,不须加像就知我肯定紧张胃痛。
科技东西,此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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