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一直有提,关杀了我的凶手终找了件。
几月前,那勤劳抢劫的流浪汉一脸无辜站在镜头前,支支吾吾说,那晚他是跟我点酒钱已,我己站不稳,醉倒中「突扑向他手中的刀子」。
刀一插,我就一动不动了。
「扑向?背扑向?」检察官严厉质问流浪汉。
「我弄不清楚什……总我吓了一跳。」流浪汉抖。
问题流浪汉无法回答,法院理所判他强盗杀人罪立。
不公设律师辩称,流浪汉并有在我倒继续搜刮我身的财物,是急急忙忙逃走,显一错手的分有采信的空间……你的。
陪审团决定监禁他十年。
「是短短十年,表现良提前狱?」我一脚踢翻了电视。
「算了赛门。算了。」经纪人点了根雪茄。
「……」我怒火中烧,再补踹了的电视两脚。
「果你判决提异议的话,社众认你寸进尺,你又不算真正死,反惬意,就别跟那流浪汉计较那了。」经纪人说的是的。
但真让人不舒服。
「计较?」我冷笑。
一我那无法动弹、连尿尿办不的,我就吊死那流浪汉。
经纪人不知我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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