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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你生晚,但你應該聽過「嬉皮」這種人。
在二十世紀六○年代,國及世界各曾現一群蓬頭垢面、反戰、反對既定社會秩序、吸食麻、隨遇安、由愛的嬉皮士。有人皺眉、有人拍手,在相互叫罵中,社會紛擾了幾年。
但了七○及八○年代,有不少嬉皮士卻搖身一變,為西裝革履、打領帶、手提○○七皮箱、善於察言觀色、飲酒與愛古龍水、歌頌布爾喬亞生活的商場手社會中堅份子,讓鬆了一口氣。
為何會此?答案有千百個。其實不必有什麼深奧的答案,因為生命本就有人意表處,幾度峰迴路轉,人生已產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轉變。
林語堂曾寫過一本《吾國與吾民》,原著是英文,主是在向西方人介紹中國文化。但年輕時候的林語堂,對中國文化實在是不甚了了。他生長於福建鄉的基督教庭中(父親是個牧師),熟悉的是《聖經》;學讀的是海聖約翰學,專研的是英文。他說他學畢業,還不知孟姜女哭倒萬長城的故,知《聖經》中約書亞的號角曾吹倒巴勒斯坦古耶利哥城。
但這樣一個相當「西化」的青年,後來卻為中國民俗、神話宗教的熱情探討者傳播者。
領導印度人對抗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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