睡前,是往常一,靠着桌子写日记。
每写日记,最初的理由早已忘记,或者不重。
习惯让一人安。
写着今早在公车遇了色眯眯的老头。差一点点就迟的情。中午公司楼的助餐吃东西、竟在咕咾见疑似蟑螂须须的细线。星巴克的外带咖啡买一送一让情。班前老板着秘书骂全公司的气氛超紧绷。隔壁桌的王又递纸条约晚餐,不一人吃。买了鸡腿便,租了一片“火线追缉令”DVD,打了半晚……剩的半晚,点料理东西军回放就了……
部落格盛行的现在,不是电脑写日记,试了几次,感觉怪怪的,有纪录的真实感。
或许是血流动着某情怀吧,舍弃了充满弹的键盘,回头,是铅笔慢慢在日记本刻流水帐。
不管写了什,日记的最一行,总是留给往了三年的男友。
阿叶,今又快了。
我已经有十一有梦你了,你该不是故意的吧。
晚安。
床就靠在书桌旁,桌留了一盏灯。
日记本有阖。
洗澡的手表,跟眼镜一横放在刚刚写的日常生活,让阿叶乘风,读读日复一日的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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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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