熙宁七年的元节算是平平静静的了。
比往年平淡一些的元灯,东京城中,今议论最的,那三十七名奸商的审判。
且不说构陷二字有写,就是算实实在在的罪名,真的追究,粮商各是一屁股的烂帐。御史台的二号人物,蔡确奉旨领头审了近一月。弄了一长串罪名,罪状申请分另案处理的步。
有份旁听的吕嘉问拿的厚厚一叠供状,王雱着惊奇:“不罪状般,蔡确是怎拷问的?”
“三木什口供不?不蔡确不是般糊涂的人。”吕惠卿先接供状,先翻了。
“嗯,说是。”王雱点了点头,了年的候,老子被蔡确捅的那一刀子,“稳准狠”三字,“不知蔡确给粮商定什罪?”
吕惠卿着一页:“占盗侵夺他人田产,三十七名粮商中人人不缺。”
王雱一听就觉不劲:“算什罪名?!在官侵夺公田者,最高就徒两年半!”
吕惠卿理,翻一页,“校斗秤不平,人人皆有。”
吕嘉问:“一干粮商改动店中秤斗售粮,从中牟利。依律校秤斗不平利赃重者,盗论。粮商差不是贪了几十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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