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太忠打听清楚案情,琢磨着情说不算,派北崇分局的人就行了,不分局那边的人了解清楚情况,就说案子,咱分局使不劲儿。
首先肯定的是,杨伯明确实是杀人了,就算咱再怎说情,那边愿意理少,真的很难讲——是跨了省的招呼,是市局面一点,咱一分局级别太低。
其次就是,案子背隐藏的拐卖儿童的案子,案情应该不太,通达人争功的话,肯定贬低杨伯明所的,他囫囵真的不。
有就是,果通达那边抓捕不力,让案子拖,孩子是不利的。
总分局就是一建议:他希望案子接,由北崇侦破审理。
建议有理!陈区长一向是胳膊肘往拐的,果案子接北崇,杨伯明的命运,北崇人己就做决定了,省四处求爷爷告奶奶——且求告未必灵光。
不的案子,让通达市局答应转给省外的分局,难度不是一般的,陈太忠明白,己不不走一趟了。
既决定走了,那就赶早不赶晚了,陈区长拿金龙的钥匙,从区政府叫了一司机跟车,又从分局喊了三警察,一共五人,着一辆轿子车直奔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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