约翰,哈尔斯是斯特拉斯王国一不眼的人物。
在位陆中部的国面,辛辛苦苦耕着己的一块巴掌的土。
每顶着烈日,面朝黄土北朝,汗珠子掉摔八掰子,累的牛马一般。且了节约粮食,每吃两顿饭。
纵此,一年头,赚不了少,勉强混一温饱己。
但就是,耕农哈尔斯却的极充实。五更爬半夜的,躬身耕,除草施肥,儿的候,就背着筐子四溜达,处捡马粪,便回头施在面。
了片贫瘠的庄稼,他几乎刻薄算计了骨子面,甚至咬牙切齿,挥汗雨的赶三五,就了屁放进己的。给的庄稼增加一丁点儿的养料。
因,比村庄中的其他人,他是幸运的——因他拥有片的土。
贵族遍走,主狗的封建末期,规模的土兼并已经恶狼一般显露冷酷残忍的利齿。每每它张口,留一片的尸山血海。
他拥有片土,有被旁边围伺的恶狼给吞掉,益他的一位祖先。一名他曾经军官的祖。
年,军官其他的人物一,了人头,浴血沙场,斩杀无数,又在一次山倒的兵败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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