棉花是王巨动的,前期的做法就是将福建路百姓劝说岭南,但不是了岭南就有棉田或粮田,虽许方广人稀,有的州在户册有几千户。
但些田就象江东圩一,它全在水面,是沼泽,是湖泊,所必须围堤圈田,一些坡山,又建陂置堰,才有灌溉的水源,才耕。
因此王巨让葛少华工代赈,让些百姓,及广南东路官员的民夫,共同劳动,根据劳动,放前安置的费,包括所食的粮食、籽、工具、建设房舍的材料,及一部分耕牛。
由内库统一收购,运北方贩卖。百姓替内库耕十年,些耕便做他的永业田了,就是人田。
王安石收回三司,那青苗法有。
始是工代赈方式,放安置百姓的物资,但王安石做了新的调整,那就是将些田定官田,些百姓全部了佃农,是了朝廷的佃农。
什做呢,那就是防止走,果百姓不将棉花给官府,是卖给了走商人,立即撵“官田”。
青苗法兴,王安石又了一新命令,那就是工代赈不足者,或者劳动积极不高者,就扣除其安置的本,返回祖,继续留的,费朝廷给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抱歉,章节内容不支持该浏览器显示~
【为了使用完整的阅读功能】
请考虑使用〔Chrome 谷歌浏览器〕、〔Safari 苹果浏览器〕或者〔Edge 微软浏览器〕等原生浏览器阅读!
谢谢!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