始至终,岳翻不愿意做杀戮,每人既生在了世界,就有他生存的权力必,生,谁肆意取夺他人生命?从最始,岳翻就生命充满了敬畏,够阳光,够吃食,够呼吸空气,够由的奔跑,就是的恩赐,最最珍贵的东西,其源生命,最宝贵的生命。
但是从古至今,肆意剥夺他人生命的例子数不胜数,甚至在特定的情况,夺生命最的人英雄,岳翻从不认杀死女真人或是辽人或是党项人有什不,杀越才越,杀越才越英勇,反亦,外族人杀死汉人杀越,就了他本族的英雄。
一夜,熊熊燃烧的兴国县城,跳动在岳翻瞳孔中的火焰,遍的尸体鲜血,哭嚎不止的孩妇人,凡此,岳翻总觉中十分沉重,他本不愿做杀戮,尤其是本族人,但是现在,却被逼的不不做杀戮。
或许从古至今,让部分人做牺牲,全部分人是一杀人的借口,但是从未有人顾虑那部分人是否甘情愿失生命,失活的权利,人肆意夺取他人的生命,应该是最根本的一条法规,但是一直,确实无数次被人忽略甚至被人嘲笑的“理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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