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前述各項說明,我歸納了中文文字概念基本因素。根據這些基本因素,才將每一個中文字彙明確界定清楚,並貯存在電腦中。當某一文字輸入時,經過程式基本因素分析,電腦「意識中樞」便所代表的概念。意識中樞亦反向將基本因素組概念,並將轉化為語言、文字,與人溝通。
這些基本因素即為各種主觀客觀現象根本,透過電腦中的「意識中樞」「瞭解」程式,凡與概念結構有集的,則分別與所設定概念連通,意識即產生了對此概念的「認知」。有了瞭解及認知,再加電腦做為主觀個體「立場」,預設的「目標」為「判斷」條件,電腦便有了「智慧」。在必時,尚賦與「行動」的力。
我簡單說明其具體步驟及設計原則。
在概念資料中,「基本因素」具備三種特徵:
一、代表客觀、主觀等現象最基本且完整的觀念:
對概念言,「基本的」並不等於「單純的」,由於形概念聯特,主觀客觀互糾結,沒有任何概念獨立存在。因此,我將前表的二百五十六種分類假定為最基本且完整的觀念,並視為分類因素。在實際應時,尚須利分類因素集定義,才明確將每種概念加界定。
二、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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