抒情文寫的是情。
其實不獨抒情文,記敘文議論文離不了「情」。果不是某件引了我們的喜悅、警惕、悲憫或欽仰情,我們幹嗎記它敘它呢?果無愛無憎,止水,我們又何必對別人的主張議論抑揚呢?無情固不抒情,無情恐怕不宜記敘議論。
不過,記敘文畢竟所記所敘的物為主,議論文所議所論的理為主,兩者比較客觀。果說文學品是主觀的,那麼記敘議論是「主觀中的客觀」。
抒情文情為主,它由由理引,但文章裏的情「淹沒」了那那理。藉景生情,情溢乎景,因生情,情溢乎,臨生情,情溢乎,睹物生情,情溢乎物。它的表現是主觀的。
極端的例子向詩中尋找。有一個詩人情人的墓前憑弔,適逢降雨。他回來寫詩,責怪為何暴雨降在他的愛人的墓?讀詩的人質問:雨底應該降在那兒?別人的墓在淋雨,為甚麼的墓應該例外?果雨神畫個租界,那麼本來應該落進租界裏的雨勢將「轉嫁」別人墳,這樣公嗎?——不錯,你有理,詩人理屈,但是情長,他本來就是在抒情!
「唐吉訶德傳」裏面有一段記述對我們很有意義。吉訶德騎士許,漫遊四方,某月行經一,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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