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麻烦容易,解决麻烦就很麻烦。
从李请的律师那了解香江的法律制度他及调查的案情,周易就有些傻眼了。
案情并不简单。
秦水妹是一名‘工者’。
在香江,法律认‘工者’是从正工,不构犯罪,但并非允许无限制的‘卖’活动。香江法律规定:任何处所由超二人主卖途即被视‘卖场所’;此外,任何人意图控制卖女,构犯罪;及任何人控制或与未满16周岁的少女生关系的,构犯罪。
就是说,在香江‘一楼一凤’是合法的,‘一楼凤’就是非法的。目前有民主人士正在呼吁法律允许‘一楼二凤’的存在,不呼吁归呼吁,目前在立法仍未改变。
案中的死者是一名叫黄光明的混混,俗称‘马夫’。秦水妹就是他控制的一‘凤凰’,并不是合法的‘一楼一凤’,是随被征召的妓女。
在案,旺角分局扫黄组的便衣警察扮演嫖客,混入了与黄光明关系密切的某‘宾馆’,准备场召妓引蛇洞。
在警察表明身份黄光明妓女实施抓捕,黄光明反抗并呼‘有人抢劫,有枪!’引宾馆乱。因门被扫黄组的警察堵住,黄光明则与秦水妹躲入一位8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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