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那……咱见一见吗?”贝尼尔问。
“见啊,什不见?”林铮不假思索的:“且法律有规定我与一律师务所合,吧?”
虽EVERSHEDS律师务所在规模比阿肯强了很,律师的数量比阿肯,但并不意味着阿肯在业务力就比EVERSHEDS弱,最重的是,律师虽是一群极其有节操的群体,但却有一条底线:竭尽所帮己的雇主打赢官司。
其实很理解,雇主肯花笔的金钱请你,绝不是让你帮他打输官司的,哪怕是辛普森杀妻案一就知输定了的官司,律师绞尽脑汁的帮你办法取胜利,官司尚且是此,何况是ICQ界限其实并不明确的官司?果哪律师故意帮己的雇主输掉官司,就甭再拿合同了,国的富翁精明着呢,同,些律师精明着呢。
律师说,他有节操,但绝不有“竭尽所帮雇主打赢官司,雇主支付的每一分钱”条谨守的底线。
“您的意思是,我花钱,弥补律师数量不足的问题?”贝尼尔愣了一:“但花很钱……”
“果我输掉了官司呢?”林铮听的很抽贝尼尔一巴掌,什候了,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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