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篇 贪腐名案 警花局长财色兼收

2005年6月17日,备受关注的安惠君受贿案被宣判,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人安惠君收受贿赂的金额达210余万元,一审判决安惠君有期徒刑15年,并处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,安惠君受贿所赃款,予收,缴国库。

此前的5月16日,深圳市纪委在向中共深圳市四次代表提的工报告中称,近一年深圳检察机关共立案811件,其中案440件,国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.3亿元。

报告列举的十件典型案件一,即深圳市口岸办公室原副主任安惠君,在任罗湖区公安分局局长一职期间收受贿赂案。

安惠君案涉及其15名男属。就在安惠君被量刑不半月,即7月3日左右,安原四位力男属的司法追究渐近尾声。其中,原罗湖区公安分局指挥处处长廖汉平被判刑四年半;原草埔派所所长宋明明被判刑四年;被追究刑责任者中,原洪湖派所所长曾敏正在审查诉中;原罗湖公安分局政治部主任刘仁已被提公诉,尚待庭审理。

罗湖区政法委名高层证实,2004年10月8日前,安惠君由在任罗湖区公安分局局长一职期间,涉嫌“买官卖官并收受巨额贿赂”,被深圳市纪委“双规”。随,近20名公安系统干部被纪检部门传讯。

2004年12月3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
(ò﹏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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