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城新北环路东段十铺村外生的那斗殴行凶件。钟山回刑侦队的候,是立刻听说了此案。毕竟态严重,伤了六七人,其中有一重伤者;且案件生在白,那民众面前,街行凶,质恶劣,影响很。
听属汇报了此案,钟山的脑袋整了一圈儿,不是给我了难题吗?
案件已经定恶件,逮捕令已经达了刑侦队人员的手。
受害人在等待着刑侦队抓拿案犯归案,重伤者属守在县局门外……犯罪嫌疑人已经完全确定,就是陈朝江。是不迅速破案抓获犯罪嫌疑人的话,在受害者属面前,实在是说不。
赵庆更是在回局的二一早,就钟山叫了办公室,严令他不徇枉法,必须立刻抓拿陈朝江归案。
钟山是不赵庆说什的,满脸愁容的回了队。
情若是换做前,钟山绝不理许正阳的法,肯定是机立断。立刻安排人抓拿陈朝江,哪怕是他跑涯海角,他给揪回!简直太猖狂了,何体统?藐视国法,危害整社的治安吗,挑衅公安执法部门的权威吗?
现在,钟山实在是有必考虑许正阳的态度了。
不就明白,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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