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,现在洪杰、张怀威了,份举报信明显是诬陷:鼓动右派闹的是他,求严肃处理右派的是他。前汤春在举报信签署的意见就显是在洪杰、张怀威摇旗呐喊,人很将汤春是洪杰、张怀威的总台。
加人人知洪杰是汤春的铁杆亲信,他签署了意见,再怎分辩不了他与洪杰间存在易的嫌疑。
卢南陵所在签署意见的候写感化的“依”二字,是与汤春在签署意见写“再次”二字呼应的。从衬托他汤春的意见差异很,暗示两人经了长间辩论,他良的善意有被汤春理解,汤春完全是一意孤行。
许有人担汤春见句签署意见了破口骂卢南陵卑鄙,不必,因汤春越骂卢南陵就越显虚,就越显愚蠢:你写“再次”在前,完全是一威逼委书记的口气,称是犯。人写“依”是继续坚持己的意见,表现很委婉很委屈。一手在你二手面前此放低身段,你咋的?
不,果汤春就此沉默,别人嘲笑汤春:现在胆量了,前你怎就敢写“再次”二字?你是向级领导、向省委领导告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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