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价值极高且极具考古术价值的海盗宝藏,就真的引了一场轩波。
根据目前国际通的《现法》,即“谁捞,就归谁”的原则,批海盗宝藏的归属权毫无疑问的是归属那身份很神秘的华夏籍女士。
但同,现在国际又始悄悄的流行另外一法案,确切的说是联合国单方面草的一部关海底沉船归属权的草案——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保护水文化遗产公约草案》。
该草案规定,任何打捞的物品,打捞者不享有所有权。《草案》倡议在历史沉船领域,废除《现法》《救助法》,所有历史沉船,统一管理保护,即就保护(称原生境保护)。此外,了确保够有效遏制任何商业打捞行,就算是打捞的沉船位国际水域,所有签约国一概不允许打捞沉船文物的船进入港口。
虽该《草案》是公认目前保护历史沉船的最佳法案,但绝数国明白,《草案》一旦实施,打捞者就失了搜索打捞历史沉船的动力,很历史沉船恐怕将永不被世人所知,就算寻找了,永沉海底,逐渐腐烂,随着岁月的流逝,最不留一丝痕迹。所,有人认该《草案》是一“十分极端的做法”。
正是因此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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