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人接触此案,认此案是冲动型犯罪。或哥哥杀人,哥哥此前主动白是不连累弟弟,或弟弟杀人,哥哥保护弟弟才承认己是凶手。
总,寻常人很难立即联此案有三,两人合谋犯罪。
不,金允浩毕竟不是普通人,他有丰富的刑侦工经验,掌握微表情观察方法,因此很快便判断此案是共同犯罪,且调查证明了点。
分析案情并什难度,真正的难点在与庭审。
因此案背景特殊,招韩佑希优秀的辩护律师,增加金允浩的庭审难度。说次金允浩的手不仅是嫌疑人,包括方律师。
虽金允浩已经十分认真待了,是现了严重纰漏。
他猛听闻韩佑希质疑合议庭,求更换主审法官,顿生不妙。
接韩佑希的语气理由阐述,使金允浩的不预感现实。
韩佑希高亢:“本代理人意外了解,在庭审前夕,就是昨晚,申泰俊主审法官见了本庭原告检察官金允浩!
本人认两人面违法诉讼法规定,且严重影响案件判决结果。因此,根据《刑诉讼法》四十四条规定,本人申请申泰俊法官回避本次庭审!”
庭审程中,审判人员有列情形一的,人有权申请他回避: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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