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孙胜是楚国的王孙,身不谓不高,他是伍子胥的义子,在吴国二十年,又北游历诸侯,最终归赵氏,经历不谓不丰富。
所江南北的吃食,王孙胜几乎尝了遍:吴国的饭稻羹鱼是鲜甜的,越国的香菌是一绝;楚国的山珍数不胜数,华阳山的芸菜,云梦湖的芹菜,猩猩的,獾獾的掌炖在一,堪称人间味;齐国的海味,鲛翅海参不俗,最著名的却是东海的鲕鱼烩……
了晋国,除了传统的豹胎等稀罕物外,品尝流行的面食,水引饼、烤饼、饴糖点,有传说味胜食的豆腐类。
王孙胜虽不是孔门弟子,却有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讲究,食物的见识,他称二,怕人敢称一。
不今日在长子郡郡守府邸内召的场宴,端的菜却让他眼界了。
“真是别生面啊……”
王孙胜嘀咕着,眼睛却盯着面前的菜,一眨不眨。
金黄色的色泽,配着刚撒的青盐,散让人垂涎三尺的焦香,无疑是刚釜的食物,制的材料却让人目瞪口呆,竟是蝗虫!
长子郡守官署内,摆了三四十张案几,赴宴的是长子郡夫的臣僚,是德高望重的乡三老、豪长,或者说王孙胜跟随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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