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记最早动思写《最遇见你》是临近毕业的候,一边写论文,一边安宁莫庭,但真正动手写是毕业做一份工那儿。
班的候,电脑旁边放一本本子,什就记录,“安宁今献血了,就碰徐莫庭了,碰两人说点什呢?”半在,莫庭了献血车有啥表现?
晚睡觉的候,枕头边本子笔是常伴的,睡前灵感比较,什,就摸黑写,白,很艰辛判断己究竟写的是啥,莫庭底做了啥。唔,字不难啊。
我写文,总是习惯将面的人物象现实中活生生存在的人。
不管我有有在写他,他是在那的。
所2010年写完《最》,我总是常常他。
有候跟朋友逛街,就,莫庭陪安宁逛街是什情形?安宁肯定很“中肯”夸试衣服的莫庭说:“你穿什……”“差不?”“呃,!”
所2013年,再度拿《最》,继续安宁跟莫庭的故,一点不生疏,有蔷薇、毛毛、朝阳等,他就像是一直在身边未曾离的一群朋友。
数年不见,莫庭安宁熟了,有了孩子,龙凤胎,连我羡慕。
毛毛呢,是老子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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