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终富兰克林是穿了裤子,他递给方墨崎一根雪茄。
方墨崎不抽,给了蓝牧,蓝牧坐在一旁悠悠抽。
蓝牧不说的街区英语,听费劲,着方墨崎富兰克林易。
但毕竟是英语,听了概,谈的确是武器、藏身处类的情。
不一儿,富兰克林让另一黑人拿东西。
那黑人走无遮拦厨房,拖一推车客厅。
推车有四抽屉,一一拉,面全是枪械手雷。
方墨崎招呼蓝牧:“挑挑!”
蓝牧走顺手拿一手枪,是面最的一枪,是鼎鼎有名的沙漠鹰。
“别那玩意,太招摇!拿!”
方墨崎递一手枪,蓝牧认是M1911。
“很老的枪,但是轻便,45口径,威力尚,照脸打亲妈认不了。”
蓝牧掂量了两,又扔回:“我不着枪,给套弓箭就。”
方墨崎笑笑,他知蓝牧的箭术,某程度比枪厉害。
“我不惯枪,买一保险,毕竟论威力说,枪更有。”
方墨崎最终选定了一手枪配四弹夹,外加二十颗手雷。
“你买手雷甚?戴在身不累赘?”蓝牧白了一眼。
“玩意儿威力,万一哪门挡了路,炸就!哈哈。”
枪械是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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