砲兵部隊比步兵神氣,士配了馬靴手槍,手槍是日製的十四年式,樣子雖難,別在屁股後面倒神氣活現。不前線,手槍不配子彈,完全是聾子的耳朵,做擺設的,掏來,嚇唬不倒人;神氣的是士才夠資格。
配了手槍,麻煩了一層,一是安全問題,你若弄丟了,那命來賠;其次是保養問題,手槍零件,不像步槍,總共那幾件,拆卸時不弄丟了一個零件,那是麻煩。
連長愛玩手槍,簡直愛槍瘋,打聽誰有一支新奇的手槍,不惜千方百計,花費重薪搜羅了來,他箱子裡收藏的有德、英、、日、俄十幾種,的有廿發的德造駁殼槍(俗稱快慢槍),的有巴掌的茵斯頓(又名掌雷),還有勃朗林、六子連(左輪)等,最的一種有號金星鋼筆那麼粗,裝一顆子彈,據說是專為殺的,抵在腦門一按扳機,保證功仁,一命嗚呼!不過沒人試放過,不是命值錢,是子彈太難找了。
排長是佩十四年式的,連營長佩的那種不知叫什麼,巧、輕盈,不在手裡掂一掂,還為是孩子們的玩具。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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