賑濟貧民就相當於父親救兒子
現在來說一隋唐至五代的信貸情況了。
唐朝立國,「民為貴」的調子是唱最高的。那麼它究竟是唱高調,還是確實辦了實呢?當是辦了實。
古代有史官,有史書,做做歹有後面一朝的人給你定論。皇帝不畏、不畏鬼神,甚至不畏民意,但總還考慮後世名聲;因此高調唱來,一般會落實。
在唐朝,對災民的賑貸,是完全制度化了的。
其實從隋文帝開始,政府就建立了一種「義倉」,由政府管理,在每年收穫季節動員富戶捐稻穀麥子,存入義倉。災年時就發放來,「賑給」災民。
所謂「賑給」,有專指,這應該就是無償提供,跟現代的情況一樣了,不需返還。
義倉,就是建在鄉間村社的糧倉,所稱「社倉」。
了唐太宗時代,各州縣又普遍建立了縣級的義倉,存糧實行攤派,按每畝土收取糧食二升,對無的商人按不同等級收糧,但對貧困戶少數民族不徵收。
遇災年,由縣級義倉發放救災糧,並貸給災民種子,等秋後償還。
後來,義倉糧食改為按戶徵收,最等戶糧五石,各等級根據富裕程度遞減。
富人不僅先富來,比別人承擔義務。這在古代是很樸素的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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